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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府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决定
松发〔2004〕5号 --------------------------------------------------------------------------------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整体功能,全面提高中心的管理和运行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心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增强对加强中心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成立中心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投资环境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也是适应“入世”后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中心的建设对于推动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我县经济的发展、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从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把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中心,支持中心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 二、完善职能,做到行政审批项目应进尽进 各部门要在全县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清理审核的基础上,对经批准保留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审批、审核、许可、注册、登记、年检、年审等),除特殊情况经县政府批准外,一律纳入中心集中受理,部门不得再另行办理。对已进入中心办理的项目,要坚决杜绝两头受理;违反此规定,由中心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徽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规定》,由监察局会同行政服务中心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今后凡国家和省公布取消的审批项目,中心要立即取消;属于新出台和增设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中心窗口办理,力争实现全县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中心办理、在中心办结”的工作目标。 三、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外商投资服务代理制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必须改进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要大力推行企业设立告知承诺制,打破过去“先证后照”的常规审批模式和惯例,缩短办事时间,提高行政效率。中心各相关窗口部门要按“程序促进效率,规定服从发展”的要求,重新审定传统的审批方式和运行机制,大力精简繁琐的前置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压缩办事时限,推进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实行外商投资服务代理制,外商投资项目由中心统一协调、统一对外承诺,各相关窗口单位要积极配合、按时办理,积极构筑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的快捷通道。 四、建立提高行政效率的新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建立起与“一站式”服务相适应的协调、便捷、高效的内部运转机制,合理划分和调整内设机构之间的职能,做到行政审批相对集中,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实行领导带班制,有审批权的单位领导到中心现场办公的时间每周不少于半天;凡进中心办理的项目,承办该项目的科室负责人以及项目办理中主要环节的经办人必须随项目进中心,常驻中心窗口办公。各主管部门要从窗口高效办件的需要出发,向窗口充分授权,增强窗口的办事功能,使审批项目的签字、盖章、现场踏勘评估的计划安排、图纸审查、文书表格发放、批复文件起草、经费缴纳结算等环节都能在中心完成办结。各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专用章,专用于窗口行政审批和证照办理事项,确保项目在中心内完成。 五、完善“一个口子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凡在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和单位,所有行政审批性收费,都必须按县财政管理的规定,通过工商银行设在中心的结算窗口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所有项目的收费必须具有合法依据,在中心内完成,做到“窗口开票、银行收款、财政入库”。必须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执行票款分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窗口单位收取的现金带出中心。各窗口单位收费票据的领取和缴销要严格按照《县行政行政服务中心票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公开办事程序,提高透明度 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把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内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费用以及需要办事人提供的材料等在中心窗口公示。要做到 “六公开”,即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资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审批依据、公开收费标准。各窗口要印制服务《告知单》,无偿提供给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窗口人员管理,提升审批主体素质 要严把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关。各窗口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心有关窗口工作人员选派、管理、轮换、考核、奖惩的各项规定,把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水平精、服务态度优的业务骨干选派进中心。选派的人员必须是行政机关公务员或经授权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杜绝从下属单位随便派人顶替进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中心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更不准搞短期轮流值班。进入中心的窗口单位要明确联络员、顶岗人员。所有窗口单位要支持中心加强对窗口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窗口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窗口单位要注重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单位在保持窗口工作人员原单位福利待遇不变的前提下,有条件的还可以给予适当补贴。窗口工作人员不胜任工作的,中心有权退回原单位,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窗口单位要给予严肃处理。 八、强化中心管理职责,提高中心运行水平 中心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进行科学管理,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对在窗口办理的各类项目,中心要组织联办、检查指导、协调关系、跟踪督办;对不适应窗口办件要求的工作方式、运作流程,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引导窗口单位改进。将中心对各窗口单位的考核纳入县直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中心根据“项目进中心、办理在中心、收费在中心、结果在中心”的要求,制订考核办法。在中心年度考核中处于后十位的窗口单位,取消其年度综合评优资格。窗口工作人员由中心进行年度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该同志年度考核的直接依据。 九、加大督查力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 为确保中心 “一站式”办公工作落到实处,县监察部门要会同中心制定出行政审批及收费项目办件中的监督管理办法,采取定期与动态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一站式”办公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办理中出现的问题。中心要加强与窗口单位的联系,及时对窗口工作情况、办件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县委、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发展环境情况的督查,纠风办要将各窗口单位在中心工作情况作为政风评议的重要内容,经济 110要抓紧挂牌运作,并会同投拆中心及时查处群众投拆案件,对违规现象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严肃处理;新闻媒体要对行政审批中违法违纪行为监督曝光,确保中心协调、监督、管理、服务职能的正常发挥。 十、加强领导,保证中心工作顺利进行 要按照省、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健全中心管委会的功能,统一指导和协调中心工作,形成定期召开管委会例会制度,研究、制定与“一站式”服务有关的政策、措施,代表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实施督办和协调,解决行政审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心的领导,赋予相应的管理手段,提高中心的地位和权威。要建立维持中心正常运转的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部门和窗口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中心运转经费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中心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中心党团组织和工会、妇联组织,解决股室人员配备问题,增强中心的管理和协调能力。各部门对窗口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安徽省宿松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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